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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

反淡海新市鎮二期徵收地主連署

(海報製作:施云)

「反淡海二期徵收自救聯盟農民陣線」已於2012年12月27日在立法院招開記者會,向營建署遞交「反徵收、反開發、原貌保留」請願書,營建署已回函明確表示:「原土地所有權人若有於區段徵收後繼續耕作之意願,可以書面提出申請」、「區內建物若有原地保留之需求,經本署考量現況使用情形,將不排除原地保留之可能...」但回函中仍有多項不合理規定,許多不徵收條件依然嚴苛,明顯搶奪民財,而且並未同意停止開發,對於農民所提「公投」意願也沒有正面回應。

我們將於1月13日上午10點於水堆活動中心招開「反淡海二期徵收連署地主大會」解說回函內容並徵求地主最後連署,一起再向政府表達劃設「農業人文保留區」的訴求,請淡海二期1、2計畫區的地主踴躍參加,提出您的看法。

對於目前仍不願參與連署的地主意見,提供建議如下:
1. 有共業產權糾紛,想藉由徵收解決問題者:先參與連署,再建請政府以「部分徵收」或「土地重劃」方式解決問題,若以現行新市鎮開發方式進行徵收,土地將最多只剩四成,若是小地主,只能領取估價金,這跟日後以「部分徵收」方式類同。
2. 已向政府申請劃出此次區段徵收範圍者:依照營建署回函已明確表示,即使這次劃出區段徵收範圍,也並未解除限建、解除未來開發之可能性,而且還要補償地價增值之價款,也要無償提供土地給政府作為公共設施使用,所以一起參與連署,向政府要求不開發,就無增值補償差價問題。
3. 我們盡可能做「地毯式」連署徵求,按里連署,亦可跨區連署,以產權所有人為連署單位,破除政府每次回覆總以「七成以上居民同意」之無公信力調查,所以請大家一定要為自己的權益站出來。

多次詢問官方結果得知,如果地主連署過半,他們極有可能重新評估此開發案的必要性。現在地主連署還差1000多票,請幫忙通知徵收區域內地主趕快加入連署,避免二月審議大會通過徵收案,謝謝~地主連署請洽(包含二期兩區):seeingimage@gmail.com



停止「淡海新市鎮第二期發展區,區段徵收開發案」請願書及官方回應
請見:http://seeingimage.blogspot.tw/2012/12/blog-post_28.html

【營建署回函應注意事項】

一、「劃定為保留發展地區,排除於區段徵收範圍外」:依回覆內容看來,1.仍有未來再開發之疑慮2.新開發計畫未實施前仍有土地使用強度限制3.需達一定面積之不合理性4.無償提供土地作為公共設施之不合理性。

二、「於公告徵收期間向本署提出原位置保留分配之申請」:依回覆內容看來,1.需繳納地價差額之不合理性2.仍有日後再開發之疑慮。

三、「若有於區段徵收後繼續耕作之意願,可以書面提出申請劃設農業專用區」:依回覆內容看來,1.需由土地所有權人主動提出申請之不合理性,理應由政府主動一一調查農民意願,因為是政府要開發,不是農民要求開發;2.「地價補償費申請折算配售農業專用區土地」已讓原農地面積大幅減少,此為嚴重搶奪民財,而且所謂「農業區」之劃定是否為適合耕種之區仍有待商議,更別說已異地遷移。

四、「在未辦理徵收開發前,得依某規定申請臨時建築」這就是農民請願書中所陳述之「25年禁建規定」,據查,25年即將於103年到期,只要淡海二期開發案未啟動,其限建規定即期滿解除,為何要在期滿前「儲備土地」?

五、達成「在地就業、在地就學與在地就養」之在地生活目標:淡海地區本來就有農業生活、產業生活、商業生活、居民生活等等,無需另提計畫設計「在地生活圈」,此為嚴重擾民之舉。

六、重新以「生態城市」之理念進行規劃:本自救聯盟主張淡海二期全區設置「農業人文保留區」,朝向「生態」與「人文」發展,不需要「城市」,也無需開闢重大交通建設(例如捷運輕軌)。建地應做輕度開發,農地繼續為農用,不得開發作為住宅區、產業區或商業區等,使用中之廠房,應做好環境控管,以免傷害周遭的農業生態發展,已廢棄之廠房,輔導轉型為社區營造場所、藝術文化用途或其他公共場所。盡可能保留全區現況之生活面貌與地景地貌,必要時做些微整頓即可,無需另闢「在地生活圈」或大肆周章「生態城市」。(細節部分應與居民充分溝通再定奪)。

七、「已有七成以上地主向本部營建署表達儘速辦理後期發展區開發之意願」:此調查之正確性非常受到質疑,請提出具有公信力之調查方式與樣本數據,最好進行區域內產權人之公民投票,以招公信。

八、其他所云之「加速辦理淡海新市鎮開發之考量因素」:請願書已提過「無開發之必要性」,不再贅述。



【淡海新市鎮二期計畫不宜繼續開發之理由】

一、空屋率太高,無樓房需求:除下圖所示,全台空屋率19.3%、新北市22%之外,淡海新市鎮一期土地閒置率至少85%(官方說法:已申請建照之土地為24%),如需土地,請先將淡海一期用完,否則只是浪費土地資源。更何況,淡海地區冬天東北季風強烈,常是外來客所無法適應的,這也是造成淡海一期新市鎮無法發展的重要天然因素

二、少子化社會,未來人口可能呈負成長:且淡海新市鎮一期人口進駐率從1994開發至今,只達10%(預計13萬人,實際人口只有1.3萬),若加入二期預計進駐30萬人,請問人從哪裡來?而且淡水對外交通有其天然瓶頸地形,也不適合發展成大城鎮,否則勢必對交通衝擊巨大。

三、全台工業區閒置率太高,無需再開發產業區:淡海二期一部分計畫作為產業專區,然而台灣產業外移嚴重,已經造成如下圖的工業區閒置土地2419公頃,閒置比率17%,而且淡海二期原本就有的廢棄廠房也很多,都表示無增設或擴大產業區之需求。

四、新市鎮之開發,明顯是在炒作土地:淡水房價從過去的1字頭,現在上看2字頭,尤其在政府積極堆砌各項公共建設,如:淡北道路、淡江大橋、淡海輕軌捷運之後,已經有房地產喊出3字頭、4字頭的高昂房價。政府企圖以淡海新市鎮來平抑房價,卻反而造成淡水房價的連連上漲,這些一般人買不起的「豪宅」,卻是建立在一群土生土長的淡水農民的土地上,先是毀人家園,再逼人貸款買屋,公益性何在?

五、台灣已負債15兆,不宜再浪費公帑:淡海一期不僅負債340億未償還,為了一個失敗的新市鎮計畫,政府還要再投入相關交通建設,如下圖:淡北道路、淡江大橋、捷運輕軌,甚至已完工的台64線八里五股段都跟淡海新市鎮有關,如果再開發二期新市鎮,一共花費1569億,這將讓子孫背負更多債務。

【淡海二期兩區計畫土地應作為「農業人文保留區」之理由】

一、全球氣候異常,糧食危機逐漸發生,北部應保留更多農綠地:農林綠地一方面可固碳,減緩溫室效應,另一方面在氣候變遷越來越嚴重下,北部注重農業可分散糧食風險,而淡海二期地區正有四分之三(871公頃)土地為農林地,一半以上也還在耕作,政府應該鼓勵農業生產,將廢耕土地做一整體規劃,防範於未然,又可作為都會區身心靈修養之所。

二、新北市政府已做過多場政令宣導,有意將全市做一整體規劃發展,北海岸地區正計畫為「生態帶」,此區域正好連結淡海二期計畫區,使其生態農業綠帶更為完整。

三、淡海地區歷史悠久、人文豐富,應作全區保留:淡水河口一直都是人類歷史悠久、人文薈萃之地,以淡海地區來說,從史前文化、平埔族文化、洋人歷史、漢人移民、日本治台、國府來台歷史等都在此留下足跡,過去淡海一期新市鎮的開發已經破壞太多這些珍貴的人文資產,我們不應一錯再錯,失去更多。

四、淡海地區是水源地,不宜城市化開發:淡海山區為大屯山之延脈,是淡水的水源地,水質良好,孕育淡海地區的農業發展,並且一邊鄰近陽明山國家公園,一邊濱海有著白細的沙岸,此天然環境都適合發展為休閒遊憩區,根本不宜過度開發

五、長期農業發展所形成的天然生態系統不宜破壞:淡海地區自古以來就農業發達,水圳埤塘灌溉系統從日本時代就發展完善,許多埤塘不僅還發揮著灌溉功能,也成了候鳥、留鳥的休憩地,人類應該有與萬物共存共生的胸襟和氣度,也為農村增添更多風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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